最近
云南普洱景东县公安局
接到多名网民的举报
警察同志,我跟你们说,那个营业厅工作人员给我办卡的时候居然不登记信息,太不规范了!
警察叔叔,我去营业厅办卡,结果工作人员偷偷用我的身份证多办了一张卡,现在怎么办啊?会不会有事?
连续多名群众的举报后,警方意识到不对劲,那个营业厅,肯定有问题!
一番调查后,民警发现隶属于同一个通讯公司的几家营业厅都存在不实名登记、违规办卡等情况,尤其是部分工作人员在经理付某的授意下,还会以每张卡20元的价格有偿回收当地群众放弃使用的手机卡。
一个通讯公司经理为什么要回收群众长期不使用的手机卡?
他要这么多的卡干什么?
经查,警方发现付某以公司的名义租用民房,但是露面的次数却屈指可数,这种反常的行为令人起疑。
经过近3个月的工作,警方最终查清付某与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勾结,在出租房内搭建机房从事网络黑产犯罪活动。
付某负责寻找租房存放“猫池”设备,李某某负责购买、安装调试设备,设备运行正常后由付某负责提供实名注册手机卡及日常维护。
一切准备就绪后,付某即安排员工收购手机卡,在其他犯罪嫌疑人员的技术支持下,搭建“接码平台”,非法售卖短信验证码,为网络违法犯罪人员注册虚拟身份提供服务。
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实施收网行动,成功在机房内抓获付某、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猫池”设备162台、手机SIM卡1772张、电脑30台、交换机3台。
进一步审讯后,专案组掌握了该犯罪团伙中上线田某、聂某等人的犯罪证据,又先后在重庆、河南等地将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至此,这个以重庆为中心,涉及云南、河南等省市,勾结本地通信运营商“内鬼”获取实名注册手机卡,在本地建立“猫池”机房,利用互联网搭建“接码平台”非法售卖短信验证码,涉嫌违法犯罪的网络黑产团伙被成功摧毁。
网警小编不得不提的一个细节是……
刚抓到上线田某的时候,面对民警的讯问,他态度嚣张地表示:
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原来,田某之前就已经因为运营“猫池”设备被公安机关打击过,但他不知悔改,又重操旧业,甚至研究出了自以为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经验”。
他组织团伙成员集体“学习”,在内部发布“如何应对公安机关检查和询问”的规范手册,详细阐明从事网络黑灰产的法律责任、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并“传授”自己了解的公安机关办案流程、询问要点、量刑幅度等。
在“日常工作”中,团伙成员之间也始终遵循“非必要不见面”原则,交流沟通基本依靠一些境外小众通联软件,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
我看你可真是太秀了!
嚣张的田某以为自己这次绝不会被公安机关找到犯罪证据,然而……细节按下不表。
近日,付某、李某某、田某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景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没收违法所得共计90余万元。
所以……咱就是说
伸手必被捉
任你做多少准备,背多少条文
违法就是违法,犯罪就是犯罪
违法犯罪就要受到法律惩罚
— END —
公安部网安局